武汉出台更严格“限购令” 二手房纳入限购范围


发布人:庞贵兵                                                 发布日期:2011/2/24

 

    23日起,武汉市最新的“限购令”细则正式执行,落实新“国八条”政策。与当地以往政策不同的是,二手房也被纳入限购范围。

  2月22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调整我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从2月23日起,暂定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能够提供本市1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向其出售住房。对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相关登记手续。

  据悉,该市于今年1月14日曾出台《关于贯彻落实我市中心城区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按照该政策,一个家庭不管以前拥有多少套房,均允许新购一套新建商品房。限购范围仅限于武昌、汉口、汉阳等7个中心城区和两个经济技术开发区,而且不涉及二手房。今日起执行的限购新政则比原政策更加严格。

  武汉市还出台了《关于落实我市住房限购政策工作流程的规定》与之配套。按照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理销售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在销售过程中应履行对购房人的限购政策告知和购房人及家庭成员资料真实性的核验义务。